二十六、实验室准入制度

发布者:绿洲生态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3266

二十六、实验室准入制度

重点实验室各研究方向PI的研究人员(教师、研究生、博士后)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前必须提出申请。

1. 申请者必须填写实验室统一印制的入室申请表,欲申请进入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经导师同意且导师告知管理老师后,可从管理老师处领取申请表(内容见本管理手册附件2),并签订《实验室安全准入承诺书》(见本管理手册附件3);

2.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后交至实验室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入室手续,实验室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申请者方可进入各团队或课题组开展试验。

3. 因各团队开展的科研实验不同,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入室人员需要开展的研究内容组织对入室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

4. 新入室研究人员培训完成后,需按照大学实验设备处要求进入石河子大学实验设备处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核系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90分以上)后打印合格证书在石河子大学设备处盖章并在实验室备案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5. 申请入室人员的技术培训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5月、9月、11月份进行。

6. 入室人员在实验室期间必须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大学/学院相关通知。

7. 入室人员需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在入室期间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造成一定损失的因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罚等,情节严重的不再准予入室。

8. 准入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实验室根据上一年入室人员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对于有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且屡教不改的,不再续签。

9. 本科生需要入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除办理以上入室手续外,入室后还必须由符合资质已入室的研究生进行指导开展研究工作,不得单独开展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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