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办发布时间:2020-07-09浏览次数:975

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依据石河子大学教务处工作计划,现开展2018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

主要成员

1

JGX-2018-03

《木制品开发》通识选修课建设

李荣

唐诚

2

KG-2018-46

基于行程式评估为导向的园林植物景观设计课程改革

武文丽

韩卫民 冶建明 魏代谋

3

KG-2018-47

基于混合式教学的《葡萄酿造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白茹

孙军利 于坤 杨伟伟刘良波

4

KG-2018-48

以就业为向导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研究——以林学专业生产

实习为例

李荣

楚光明 唐城 胡晓静

5

KG-2018-49

植物病理学实验教学标本的更新与电子图片制作

杜娟

赵思峰 姚兆群 屈荷丽

二、验收开展形式

1.学院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专家组由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2.项目负责人须撰写《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报告,提供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培养方案等),同时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项目研究报告、佐证材料进行汇报答辩。纸质材料准备一式五份,每份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合订成册,最少有1A3骑马装订,同时上报相关材料的PDF版(需签字盖章后扫描)。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及答辩情况在“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上填写学院(部门)验收意见,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4.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将统一颁发“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证书”。

三、答辩具体事宜

1.答辩时间安排:2020713日上午1100开始

2.答辩地点:农学院二楼会议室。

3.答辩顺序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

主要成员

1

JGX-2018-03

《木制品开发》通识选修课建设

李荣

唐诚

2

KG-2018-46

基于行程式评估为导向的园林植物景观设计课程改革

武文丽

韩卫民 冶建明 魏代谋

3

KG-2018-47

基于混合式教学的《葡萄酿造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白茹

孙军利 于坤 杨伟伟刘良波

4

KG-2018-48

以就业为向导的实践教学培养体系研究——以林学专业生产

实习为例

李荣

楚光明 唐城 胡晓静

5

KG-2018-49

植物病理学实验教学标本的更新与电子图片制作

杜娟

赵思峰 姚兆群 屈荷丽

4.答辩形式:

各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汇报,每个项目答辩15分钟,其中PPT汇报10分钟,答辩专家提问5分钟。

5.答辩要求:答辩人提前15分钟入场。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教学科研办

202079

附件2: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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