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农学院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发布者:绿洲生态发布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234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标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石河子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学院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学科实验室负责排查各自实验室安全工作。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各学科实验室是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要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自救,快速、及时启动分级应急响应。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按照统一指挥,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在避免事件扩大的前提下,首要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当需要外部力量救援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危险源管理,做好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积极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救援物资和技术力量储备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1.3 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苑新区农学院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环保突发事件的应对。

危险源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危险源情况

2.1.1 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识别、排查,按照分类分级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内容的原则,确定危险目标。

2.1.2 危险源分析。我院所涉危险化学品包含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一定数量的民用爆炸物化学品等,集中存放于小剂量危化品库房内,领用后的危化品分散在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内,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一定危害性。

2.1.3 危险目标的分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分布在所有实验室。

2.1.4 风险分析。危险化学品涉及申领、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多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窒息、泄露、环境污染、失窃、丢失等,事件蔓延迅速,危害严重,影响广泛。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情况如表1

1危险化学品风险分析情况表

危险目标等级

1

2

地点

危险化学品库房

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放的实验室

区域性质

储存区

存放和使用区

触发因素

泄漏、静电、雷电、明火、违规操作

事件类型

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窒息泄漏失窃丢失等

危害情况说明

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

注:危险目标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1级、2

2.2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依次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四个等级。

2.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易制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丢失或被盗;

2)扩大到校外,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5人以上受伤害或有人员死亡的各类事件;

4)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不可控的火灾事件。

2.2.2 重大事件(Ⅱ级)

1)除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

2)扩大到所在校区其它单位,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35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2.2.3 较大事件(Ⅲ级)

1)扩大到所在校区其它单位,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12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2.2.4 一般事件(Ⅳ级)

1)限于事发单位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初期的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件;

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它各类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3.1 组织体系

3.1.1 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学院在明确事件性质后,及时上报大学,学校或实验设备处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1.2 Ⅳ级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Ⅳ级事件,由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1.3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领导机构

组长:赵思峰

副组长:塔依尔  鲁晓燕  张亚黎  姜存仓

成员:师晓东  李召锋  各学科实验室负责人、各系实验员

下设工作办公室:党政办

3.2 学院相应工作职责

根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大学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院的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与安监部门进学院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预测和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风险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 预警行动

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确认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情况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当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支持并按照本预案规定进行预警等级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应急响应办法与程序

5.1 分级响应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上报,应急处置工作组依据分级办法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及大学相关部门,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学院各部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及时稳定师生员工情绪,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2 现场应急处置

5.2.1 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1)学院相关部门人员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封闭现场;积极配合大学保卫部维持现场秩序,协助配合东明新村派出所立案侦查、扑救火灾等。

2)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3)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4)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5)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

6)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应在现场工作,指挥学院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局势。

7)党政办和学办负责搜集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院应急处置工作组和校领导。

5.2.2 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详见《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化学、爆炸危险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涉及的化学品种类、危害特性等分别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详细的现场处置预案,并保障其切实可行。

5.2.3 现场处置要点

1)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要点。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致癌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部门等)。

2)火灾事件处置要点。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扑救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件处置要点。确定爆炸地点;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处置专家类别;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明确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火灾、二次爆炸等);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4)中毒事件处置要点。明确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剧毒性、腐蚀性等);确定所需的中毒应急处置专家类别;明确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等场所;确定气象信息;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卫生部门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件处置要点。确定泄漏源的位置;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明确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气象信息;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确定对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防化兵部队等)。

5.2.4 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总值班电话:党政办0993-2057990;实验室管理办公室0993-2057999

火警:119;急救电话:120;公安部门:110

5.3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4 师生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5.5 信息报送

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危险化学品事件,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本预案,判定事件等级,并及时报告。Ⅰ级、Ⅱ级和Ⅲ级事件需报告实验设备处、保卫处,Ⅰ级事件还需加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出现人员伤害时,需同时报告校医院,请求支援。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类型与现场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名称、数量及危险特性,涉及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Ⅳ级事件由事发单位处置完成后,向实验室与装备处、保卫处报备。

5.6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经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确认许可后,Ⅰ、Ⅱ、Ⅲ、Ⅳ级应急结束指令分别由对应的各级管理部门发布。

应急保障

6.1 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院各部门值班及主要负责人的联系网络要保证畅通。在重大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并保证电话、传真机等联系渠道完好畅通有效。

6.2 应急队伍保障

学院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处置,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6.3 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化学品类、爆炸品类事故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调动学院应急队伍进行处置。专业队伍到达后,应急队伍转为辅助性救助工作。重大以上事故、灾难事件发生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开展现场救助工作。

6.4 物资保障

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等因素,做好经费保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物资配备情况详见表2)并定期检查,保证可用。

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表

责任单位

物品名称

数量

备注

保卫处

消防栓、灭火器、沙桶

若干

根据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后勤管理处

抽水泵

若干

  

各危险化学品涉及单位

灭火毯、解毒或中和药品、化学品吸收棉、应急喷淋及洗眼装置、急救用品、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靴、应急灯、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其他应急物资

若干

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

后期处置与责任追究

7.1 协助学校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受害者家属慰问工作。

7.2 配合大学宣传部,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口径,准确无误,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发布积极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7.3 事故发生后,学院各部门要全面检查实验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7.4 加强有关预防措施,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5 配合大学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做好后续的各项处理工作。

7.6 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大学有关部门。

7.7 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7.8 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处置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农学院负责解释。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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