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在线开放课程和学习平台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兴起,翻转课堂、MOOCS、SPOC、手机课堂等网络教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成为教育教学改革新的着力点,课堂和老师的角色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要求,为真正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我校制订了以“基于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一批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优质在线开放课程”为目的的《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化落实该管理办法,我校将于2015年10月开展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混合教学改革专项”立项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说明
混合课程改革专项按照收益面大小以及预期成果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改革专项采取预立项方式申报,项目完成后申报人需按照《石河子大学混合教学改革专项成果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申请项目验收,验收合格者给予课时津贴奖励,成果优秀者支持进行教学成果鉴定。
2、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依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申报专项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 申报项目必须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优先建设全校性公共课程、专业主干课程、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等。
②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与信息化教学技术应用能力。
③ 项目组应明确项目要达到的教学目的,具备完整的混合教学设计思路。
④ 项目收集了丰富的信息化教学素材,有相关教学资源的支持,具备在线课程建设的基础。
⑤ 项目制作应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以保证教学使用效果。
3、申报材料
参照以上条件,项目申请人填写《石河子大学混合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书》,由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送交石河子大学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石河子大学混合教学改革专项立项申请书》和《石河子大学在线课程验收标准(试行)》可在教务处下载专栏下载。
办公地点:博学楼A219
联系人: 莫筱梅
联系电话:2058583
附件: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