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发布者:绿洲生态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1529

九、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加强学术研究的领导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洲生态农业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作为实验室及所涵盖学科发展的指导、监督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

(一)任务

1、审议确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的研究方向和近、中、长期发展规划。

2、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课题、课题基金指南、开放课题和评价研究成果等学术方面的重大事宜。

3、讨论实验室的研究室、专业实验室等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4、对实验室人员申报项目予以优化和评审。

5、组织实验室承担项目的阶段性检查。

6、审议实验室人才培养计划。

7、组织大型学术研讨活动。

8、决定实验室及所属学科有关专业性重大问题。

(二)组织

1学术委员会成员由知名科学家、优秀中、青年学术专家组成,疆内专家不超过总人数的1/3。学术委员会设委员15名,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2、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根据研究工作需要、人事变动情况等可对委员进行调整。

(三)委员的职责

1、参加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术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2、关心实验室及学科的各项建设,指导实验室的工作,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制度

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决定,一般每年12次。

(五)附则

本着改革精神,在实践中将不断完善本章程,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