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教学研究实践奖是为了表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实施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先进个人而设置的奖项,是为鼓励广大教师、实验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并将教学改革理念付诸于教学实践。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度教学研究实践奖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该奖项为个人申请,申报对象为承担本年度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教师、实验人员,以及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2.申报内容应为本年度在教学过程中实施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实践教学(实验、课程<工程>设计、社会实践、工程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和创新。
提供的实施改革支撑材料可以是当年或近三年(2013年-2015年)改革实施成果的累积。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本年度承担了本科教学任务,改革内容与承担教学任务相符,同时在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中实施了教学改革,经过实际运行,在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培养中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成效需提供与改革内容相应的实施支撑材料。
3.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当年无教学事故。
4.本年度申报内容没有获得其他相关教学奖励项目(如近两届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及已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
5.为了调动教师积极性,扩大教学改革成果对学生的受益面,近两年度(2013年-2014年)已获该项奖励的教师,本年度不能再申报该项奖励。
6.2013年之前(不含2013年)已获该项奖励的教师,如申报则申报内容不得与已获奖项目重复,如果是持续前期研究建设的内容,本年度新内容应该在60%以上。
7.为保证申报质量,采取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专业数≤4个,限报4人;专业数>4个,限报8人。
三、评选程序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者,填写《石河子大学教学研究实践奖申报表》,经学院审核推荐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石河子大学2015年度教学研究实践奖获奖个人名单,对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2015年12月18日前报教学研究办公室。
提交材料:《石河子大学教学研究实践奖申报表》一式6份,骑马装订,相关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是指与申报改革内容密切相关,在实际改革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及相关成果(可提供复印件),评审结束后支撑材料返还申报人,无支撑材料者不得申报。
《学院教学研究实践奖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学院填写后加盖教科办公章。
五、其他事宜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 李玲 余春梅
电 话:2058072
附件1.石河子大学教学研究实践奖申报表
2.学院申报教学研究实践奖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