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实验室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0版)》文件,以及兵团、大学疫情期间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实验室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落实实验室“谁使用、谁负责”要求。
二、适用范围
实验室是指石河子大学校内所有教学、科研和开展学生实践实习类实验室和场所。教务处负责基础实验楼公共区域,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实验楼内所有区域。
三、工作要求
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推进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落细,责任到人。教学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人员,科研类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负责人。各学院可根据本工作方案根据实际制定各学院实验室具体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
(一)开学前实验室防疫准备工作
1.开展实验室环境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
(1)环境消杀
实验室内的空调一律停止使用。实验室(包括实验楼内公共区域)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详见列表)。消毒液体由学院统计实验室用量后向大学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每两周集中领取一次。
实验室疫情期间环境消杀措施表
序号 | 消杀措施 | 消杀部位 | 消 杀 持续时间 | 消杀次数 (次/每日) | 实施人员 |
1 | 84消毒液/漂白粉/紫外线 | 实验室地面、桌面、凳面 | 60分钟 | 2次 (1.中午2:00 2.下午7:00) | 实验室负责人 |
2 | 75%酒精/0.05%次氯酸钠/消毒湿巾 | 门把手、电脑键盘、鼠标 | 2分钟 | 3次 (1.早上 9:30 2.中午 1:50 3.下午8:00) | 实验室负责人 |
3 | 通风 | 实验室 | 30分钟 | 3次 (1.早上 9:30 2.中午 1:50 3.下午8:00) | 实验室负责人 |
(2)实验仪器设备消杀
开学前实验仪器负责人对所负责仪器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工作。依据仪器属性,参照以下消杀措施:75%酒精或过氧乙酸擦拭手眼等碰触部位,每天一次;紫外照射杀菌等消杀措施。75%酒精或过氧乙酸原则上由各学院解决,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实验设备处申请,由实验设备处在全校范围内调配。
(3)隐患排查
依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0版)》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2.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4月10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已组织对实验人员进行实验室疫情防范相关知识培训;6月15日至19日,以“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化管理体系研究、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关注点、新冠感染与生物安全反思、应急预案与演练的实践、高校实验室废液废气处理设施建设探讨”为主要内容的“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2020 年第一期培训班(网络)”。学院可组织对实验人员开学后实验室安全具体工作培训。
(二)开学后实验室防疫工作
(1)实验动物接收及有关实验。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开学后两周内所有涉生物的实验室停止一切实验活动和科学研究,并暂停疫情防控期动物接收、准入培训,不得新开展批量实验操作。开学两周后由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通知是否开展相关实验课程和相关工作。
(2)加强师生进入实验室内的各项安全措施工作。
1. 防护措施
师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着装整齐,不得披散头发,需穿戴实验防护服、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可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排队有序进行实验室,按号入座,每人间隔距离1米以上,进入和离开实验室要洗手;实验过程中禁止饮食、尽量不要用手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实验人员如果有可疑症状(发烧、咳嗽),应避免进入实验大楼。条件允许情况下,实验过程中必须开窗通风,有条件的全程开启通风设备。本科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实验室及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消毒处理,然后锁闭门窗,不得让外人入内。
2.环境消杀措施
严格按照开学前消杀措施,责任到人,消杀工作不留死角。
3.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
依据《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分类收集、合规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使用过的实验废物、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用专用垃圾袋分类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放,确保实验室内环境干净整洁。后勤管理处每周(一般为每周一)至各实验室(或由学院统一组织回收)收集统一进行处置。
(3)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规范检查。
1. 实验室安全教育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学生返校后学院依据学科特色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研究生落实导师负责制,经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导师许可后,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2.实验室安全检查
依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20版)》,继续落实实验室周检查制度;按规范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安全运行日志》;做好实验室值班值守、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设备处将大学分三个区域进行检查和指导:周立(电话:18097580090)负责北区及新苑北区;王炳举(电话:18109901912)负责中区及东校区;赵飏(电话:18997735282)负责南区。
(三)实验室突发情况处理。
如有学生在实验室出现体温升高、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所述不适症状,应该马上停止实验,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并逐级上报,按照课堂上发生突发状况同样处理,实验员应组织并安抚所有师生原地待命,听从医务人员指挥,切忌人员随意走动。实验室进行封闭,安排专业人士进行消毒处理,经学校有关部门确认无问题后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