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及申请材料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申请转入学生提交个人材料:《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书面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对转入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转专业原因及学业规划等)、高考综合和科目成绩单、大学期间原始成绩单、平均学分成绩排名(不含通选课)、其它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无纪律处分证明等。
二、转专业学生资格及要求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不设成绩和转出比例限制、不设门槛限制转入”的总体要求,从专业思想、专业志向、学业规划、学业表现等方面全面考察,充分评估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潜力,不得简单以平均学分成绩作为唯一依据,制定各学期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转入学生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汇总如下:
(一)申请转入本学院相关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石河子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满足《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2.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3.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在学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高考类别与学院本科专业招生要求基本一致,符合当年招生对该专业的身体健康规定条件;
5.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跨学科门类转专业应降级学习;
6.转出与转入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者优先考虑;
7.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8.无学校规定的各类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二)不得申请转出专业情况
1.入学时间不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处于休学、保留学籍、预警、处分期等;
3.转入专业与转出专业属于不同培养层次或不同录取批次;
4.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况。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材料审核制+面试。
2.材料审核:转专业申请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或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取消资格且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3.面试:申请转入学生一般应由转入专业从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及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4.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公示。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8:00(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2.资格审查:转专业工作小组需在2024年3月1日完成对转专业申请的提交纸质材料初审。
3.面试:转专业面试小组需在2024年3月4日完成对转专业组织面试,确定名次排名。
4.公示:拟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务处复核确定。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6.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吾斯满 联系电话:2058076,18097587516.
五、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农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层次 | 学制 | 接收学生名额 | 联系方式 | 转专业工作 QQ群 | 转专业工作学院链接网址(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 |
农学 | 185 | 本科 | 四年 | 6 | 姓名:吾斯满 电话:2058076, 18097587516 地址:北苑新区农科楼农学院学办(220) | 914638508 |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143 | 本科 | 四年 | 10 | |||
植物保护 | 182 | 本科 | 四年 | 8 | |||
园艺 | 171 | 本科 | 四年 | 8 |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74 | 本科 | 四年 | 8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239 | 本科 | 四年 | 6 | |||
林学 | 128 | 本科 | 四年 | 6 | |||
园林 | 182 | 本科 | 四年 | 8 | |||
智慧农业 | 64 | 本科 | 四年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