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尊重学生学习兴趣,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转专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院决定成立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工作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见下表:
专业 | 专业人数 | 层次 | 学制 | 接收学 生名额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农学 | 185 | 本科 | 四年 | 6 | 姓名:吾斯满 电话:18097587516 地址:北苑新区农科楼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143 | 本科 | 四年 | 10 | |
植物保护 | 182 | 本科 | 四年 | 8 | |
园艺 | 171 | 本科 | 四年 | 8 | |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74 | 本科 | 四年 | 8 |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239 | 本科 | 四年 | 6 | |
林学 | 128 | 本科 | 四年 | 6 | |
园林 | 182 | 本科 | 四年 | 8 | |
智慧农业 | 64 | 本科 | 四年 | 5 |
二、转入资格及要求
1.普通本科在校生,学习超过一学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符合各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4.其它具体要求:面试学生需递交入校以来原始成绩单及有效成绩排名表、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表、其它相关支撑材料(个人申请、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材料审核、面试、笔试。
2.具体考核内容:心理健康测试。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2.面试、笔试;
3.最终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方案;
4.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提交(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5.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吾斯满 联系电话:2058076,18097587516。
五、未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