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农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确保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6〕12号)和《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智敏 张亚黎
副组长:张 泽 楚光明
成 员:李玉祥 吉雪花 侯振安 蔡志平
付宗驰 刘 峰 孙钦明 冶 军
都业娟 王江丽 程 博 唐 诚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农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连清贵
秘书:李格
组长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二)农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与舆情应对)。确保本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笔试、面试场所安全顺利使用。监制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交接保管,参照《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务必做到安全保密。统筹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学科、专业(学科方向)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鼓励招生导师和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各类试题的命制、评阅、面试考核。严格履行学校自命题管理办法,务必做到安全保密。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至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所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扫描件一并提交。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过程的整体安排部署工作、秘书(助理)负责协调面试所有环节、沟通及确定考生、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性。以选拔质量为核心,以培养知农爱农型创新性新农科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公开性。加强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中关于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实施研招“阳光工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进入复试资格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需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
遵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相关规定,学院综合各学位点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生源状况、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数以及上年度招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院内进行指标分配。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以下简称“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士兵计划”: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照顾政策”: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骨干计划”:“理工农医类”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和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石河子大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8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公布的《石河子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在3月25日携带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者在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须提交原件)前往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农科楼124进行资格审查:
(1)《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所列,其中②、③、④为三选一。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验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本科毕业生,验本科毕业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材料:
a.专科毕业证书,注: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
b.本科结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⑤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籍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a.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不能提供材料b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⑥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下载网址:http://yz.shzu.edu.cn/)
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⑧1寸蓝底免冠照片
(2)《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学生及全日制定向培养学生必须提供)。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4)《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5)《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承诺书(应届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
参加复试考生(学硕、专硕)须提交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材料。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的考生,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义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对外泄露或发布与复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联系相关学院,按要求参加复试。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我院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办公室对符合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2026年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
2.复试要求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三项科目(总分200分):专业基础笔试(总分100分)、英语测试(总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综合能力考核(总分50分),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科目一:专业基础笔试(满分100分)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包括加试科目),结合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等科学命制笔试试卷(命题大纲详见https://nxy.shzu.edu.cn/2023/0919/c11720a192301/page.htm)。
科目二:英语测试(满分50分)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不少于2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中应指定固定的2名专家就考生自我介绍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合计答题时长不少于10分钟。复试小组秘书求平均值得出考生各项得分及总分。
科目三:综合能力考核(满分50分)
综合能力考核旨在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潜质、实践能力及综合素质,选拔符合农学院“扎根边疆、服务‘三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农业专门人才”培养目标的优质生源。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综合考虑考生的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开展全面考查。根据我院专业特点,针对学生参加的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由复试小组考官随机发问,也可采取随机抽题问答的形式进行;试题设置为开放性试题,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分。合计答题时长,不少于10分钟,满分50分。复试小组秘书求平均值得出考生各项得分及总分。
3.加试
加试形式为笔试,对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须加试根据《石河子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仅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及格(≥60分)其复试成绩方有效,加试具体时间由复试小组秘书提前报备至研办。
(四)复试具体安排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2026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于3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于4月24日前完成。
注:具体接受调剂的专业、方向以中国研招网、石河子大学研招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1)2026年3月22日,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各专业的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公布专业分数线及上线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学信网招生系统内对复试工作安排进行公告。学院研办及复试小组秘书通过考生咨询群、电话等方式逐个通知考生,及时收集考生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及时准备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
(2)2026年3月25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到复试小组秘书处报到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地点: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124会议室),并办理复试准考证。
(3)2026年3月26日~3月28日:各专业组织复试和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4)2026年3月29日:材料填报
填报《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学术型)》、《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专业学位)》、《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非全日制)》,上述材料农学院存档。
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1)2026年4月8日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调剂系统中各专业的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公布专业分数线及上线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学信网招生系统内对复试工作安排进行公告。学院研办及复试小组秘书通过考生咨询群、电话等方式逐个通知考生,及时收集考生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及时准备资格审查相关材料要求。
(2)2026年4月10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到复试小组秘书处报到进行线下资格审查(地点: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124会议室),并办理复试准考证。
(3)2026年4月11日~4月15日:各专业组织复试和加试。
(4)2026年4月16日:材料填报
注:具体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石河子大学研招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复试其他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
2.落实参与复试工作人员执行回避政策,签署承诺书,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为推动面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疑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3.对于有附加项目加分的考生,加分要求、计算办法等以大学相关规定为指导进行。但须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4.面试小组秘书告知考生后续的选择导师等协调工作。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的相关内容。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自主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对已参加过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同一方向(领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接受调剂。
4.我院具体调剂专业及各专业调剂要求等相关信息,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政策参照教育部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政策执行。
(二)调剂程序
本学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工作按照大学相关要求执行,提醒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明确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和相关操作步骤。要注明“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等内容,在系统上做好备注。严格按照调剂系统设置专业或方向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畴,原则上应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下达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复试工作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考核+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初试成绩含加分。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排名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名。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初试成绩总分、专业课1、专业课2择优录取成绩。。
(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加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20分);
4.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5.考试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由档案所在单位寄达我校。
(五)定向培养的考生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交研招办。
(六)拟录取名单以石河子大学最终公告为准。
(一)监督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石河子大学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到岗到人,畅通申诉渠道,切实发挥监督效力。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复试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三)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须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说明异议事项及诉求,必要时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报告后,组织相关学科和工作人员进行调研、解释工作,确有争议的,须在3~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对复议结果告知申请人,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监督电话:13359229185
联系人:连清贵、李格
八、其他说明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遵照石河子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2.调剂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本办法由石河子大学农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
2026年3月21日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