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要求,结合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有关安排,现将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及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依据
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为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依据《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研究周期、完成形式、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具体安排
(1)验收采取“大学生创新论坛”的形式验收。一、二年级学生可到场聆听;项目负责人进行结题汇报,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
(2)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将结题验收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总结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一式两份)及时报所在学院教科办,同时将所有材料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http://eol.shzu.edu.cn/zlgc/index.do)。
(3)学院将于5月11日前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二、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1、申报内容
申报项目分为三类,即“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申报条件
(1)学校积极支持鼓励有关创业方面的项目申报,项目可以在原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申报,也可另选项目申报。
(2)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参与,但立项人须为2-3年级的学生,项目团队人数为3-5人,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项。
(3)指导教师应由副教授或副高以上职称指导,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学院目前2014年未结题的项目指导教师不再参加2015年学生项目指导。
(4)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三类)及项目统计表,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申请经费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资助经费按1万元/项预算。学院或指导老师按照申报经费1:1配套。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统计信息一份以及电子文件。
3、项目评选
学院将按照申报情况进行选拔、评选出优秀项目,安排名先后顺序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4、上报材料
各申报组于4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含电子版)交学院教科办,学院将择时于25-30日期间组织汇报答辩工作,请各项目申报小组做好答辩相关准备。
石河子大学农学院教科办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