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和第四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教办发布时间:2015-04-20浏览次数:466

石河子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和第四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教书育人先进典型,持续推进师德及教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石河子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和第四届教学能手评选工作。为保证学校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评选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所有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职教师均可参加,除下列情况:

1.已经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名师”不得参加“教学名师”评选;已获得校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得参加校级“教学能手”评选。

2.已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符合教学名师评选条件,可参加校级“教学名师”评选。

3.所有参加评选的教师不能同时申报参加“教学名师”和“教学能手”评选。

二、评审条件

(一)教学名师

1.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1231日);教授职称;坚持为本科低年级学生讲课,特别是讲授专业基础课。

2.近3年,每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120学时(临床医学类实际授课学时可包括临床代教学时数)。2014-2015学年承担有本科教学任务。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努力从事主讲课程教学改革,成绩突出。2010-2014年,候选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教学专著,主持过1项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教学成果奖项目建设。

4.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注重教学艺术和方法,教学效果好;近3年主讲课程课堂教学评价优秀;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精品、一类课程建设。

5.高度重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2010-2014年,指导本科生实习或实验2个班次以上、课程设计2个班次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20人次以上;指导学生取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励。

6.注重教学梯队建设。曾担任过校级及以上团队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或教研课题主持人,主动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提高本校教学水平做出一定贡献。

7.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道德高尚,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二)教学能手

1.候选人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5年及以上(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以上或同等技术职务。

2.近3年,每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240学时(含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及毕业论文指导),其中,专业课教师课堂教学时数不低于160学时。2014-2015学年承担有教学任务。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努力从事主讲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2010-2014年,候选人作为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出版过1部以上教学专著;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研究或教学成果奖项目建设。

4.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注重教学艺术和方法,教学效果好;近3年课堂教学评价优秀;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质量工程”建设。

5.高度重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2010-2014年,指导本科生实习或实验1个班次以上、课程设计1个班次以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10人次以上。

6.重视本科生问题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教学竞赛、实践创新等,取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励;

7.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能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三、评选程序

1.石河子大学教学名师、教学能手评选采用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分为材料评审和候选人说课、讲课评比两个环节。

2.各学院须在2015427日前推荐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能手候选人各一名(合计两名),并将候选人汇总表、《石河子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石河子大学教学能手推荐表》等相关文字材料,经学院盖章后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3.在组织专家组对文字材料进行评审的基础上,学校通过随堂听课或说课讲课比赛等形式对本届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4.学校将依据专家会评成绩,择优确定石河子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第四届教学能手获奖教师,经公示后颁发证书和奖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学院须填写本学院推荐石河子大学第七届教学名师、第四届教学能手候选人汇总表一份。

2.第七届教学名师、第四届教学能手候选人必须认真填写《石河子大学教学名师推荐表》或《石河子大学教学能手推荐表》,要求打印一式十份,骑马装订。

3.第七届教学名师、第四届教学能手候选人还须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份(含各类表彰奖励证书、教学研究课题证明等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

4.各学院推荐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汇总表和候选人个人文字材料需在20154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含汇总表和推荐表需交电子版)。

具体要求及相关材料请在教务处主页相关通知文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