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申报及验收、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教办发布时间:2015-11-11浏览次数:466

各学院:
      课程建设是高校本科教育中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是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基础,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基本保证。为充分发挥优质课程的带动作用,以课程建设推动课程体系、专业的建设与改革,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我校将在12月继续开展精品、一类、二类课程验收、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申报评审
      (一)申报立项条件及要求
      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应是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学生、教师和专家好评的课程。
      1、申报立项范围
      (1)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所有本科课程(含公共选修课)。
      (2)校级一类、二类课程须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申报。
      (3)校级精品课程须在校级一类课程达到建设期(3年)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可以直接申报校级一类课程和二类课程;已是校级二类课程的课程申报一类课程,须达到建设期(2年)。
      (4)二类课程、一类课程、精品课程三类课程限报数额:专业数≤4个,限报4门;4<专业数<6个,限报6门;专业数≥6个,限报8门;开展专业认证的学院,酌情增加。
      2、课程负责人为1人,只能申报精品、一类、二类课程中的一类,原则上已是负责人的教师不得作为负责人重复申报。精品课程负责人为高级职称、一类课程负责人为讲师及以上职称,二类课程负责人职称不作要求,且负责人近三年主讲该门课程不少于两轮,并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改革。
      3、课程组应有3名及以上教师组成(二类课程组人数可适当降低,可为2-4人),成员结构合理,均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在近3年内担任过本课程的主讲,且教学效果良好。引导更多的教师参与课程建设。
      4、近三年来该课程组成员有与该课程相关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和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成果或教学研究课题。
      5、教学过程规范,教学文件齐全,鼓励课程成绩评定方式多样化,注重学生能力的评价,课程目标的达成有分析、有总结。
      6、课程目标明确,有相应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教学改革和建设方案应紧密结合专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跟踪学科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7、授课采用的教材应是高水平教材。课程组应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8、课程建设应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与内容,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比例。
      9、课程应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及时更新课程内容,课外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等上网免费开放,鼓励微课、说课或授课视频上网及开展网上师生互动,优先资助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课程。
      10、课程建设重点在学院、系、教研室和课程组,学院应保证课程建设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条件,学院应提供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11、二类课程可适当降低申报标准,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二)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上传至课程网站。
      1、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申报表
      精品课程需填写《2015年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类课程需填写《2015年石河子大学一类课程申报表》,二类课程需填写《2015年石河子大学二类课程申报表》,填写应真实、详实。
      2.课程建设报告
      (1)课程建设报告内容要紧扣评审指标要求,凸显课程的建设成果和特色;
      (2)课程建设报告要详实具体,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可以是申报表中课程简介的扩充版;
      (3)课程建设报告必须有主副标题,主标题反映本课程建设成效特色,副标题为:“---- 2015年申报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建设报告”。
      (三)申报程序与评审步骤 
      1.学院择优推荐预申报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名单,用于开通课程网站,截止时间11月16日,过期将不予增补;
      2.教务处统一设置用户名和密码,负责人进入石河子大学课程网站建设平台(http://eol.shzu.edu.cn)进行建设,并请在栏目设置中设置申报表和建设报告专栏,提交申报表和建设报告;
      3.申报课程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纸质版课程申报表和建设报告一份,以作教务处备案,上报截止时间11月27日;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两轮评审:资格审查和网上评审。
      (1)资格审查
      依据申报条件和资格审查补充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满足申报条件和补充规定所有条件者方有资格进入网上评审。
      补充规定如下:
      ①课程网站必须在显著位置展示申报书和建设报告。
      ②课程网站教学资源应丰富,不允许仅有申报书和建设报告或为申报书的复制版。
      ③申报二类课程三年内课程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应大于2篇; 
      申报一类课程三年内课程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应大于4篇;
      申报精品课程三年内课程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应大于8篇。
      ④申报一类课程三年内课程组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应大于1项;
      申报精品课程三年内课程组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应大于3项;
      申报二类课程不作要求;
      ⑤申报一类课程三年内课程组主编、参编或自编辅助教材应大于1部;
      申报精品课程三年内课程组主编、参编或自编辅助教材应大于3部;
      申报二类课程不作要求;
      (2)网上评审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课程进行网上评审遴选;所有的课程教学资源均需上网。
      5.依据网上评审结果,学校将组织专家终审,确定精品、一类、二类课程立项名单;
      6.评审结果将向全校公示一周。
      二、建设期内已立项校级课程年度检查
      (一)检查对象
      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一类课程建设期不满3年的课程、校级二类课程不满2年的课程。详见附件《2015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二)检查方式、内容
      1.检查方式:网上检查。
      2.检查内容:课程录像上网(指精品课程)、网上资源更新、课程建设成效、师生教学互动(如在线答疑等)及学生评价情况、学院对课程建设支持与措施和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检查材料及要求
      1.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各学院课程按照课程建设任务书建设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2.专家网上检查
      课程网站(http://eol.shzu.edu.cn/)需提供有该课程的《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书、实验大纲、参考文献目录同行专家及学生评价(若是纸质稿,请进行扫描或拍照转换成电子稿)等材料,鼓励将课件、现场教学录像、微课或说课录像上网参评,其中,一类、二类课程不做要求。精品、二类、一类、课程网站建设内容的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低于10%。网上教学资源应体现课程自查规范性和有关数据的真实性。
      (四)检查程序和步骤
      1.各课程组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11月27日前统一上报《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以作教务处备案;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网上教学资源进行检查;经专家终审,确定精品、一类、二类课程检查结果。
      (五)检查结果与处理
      (1)经专家综合评议,检查结论分合格、警示、不合格;
      (2)严格淘汰制度,对于不合格课程,停拨建设经费,取消称号,保留下一年度申报同等级课程的资格。
      三、2015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立项需验收课程
      本年度达到建设期的校级立项精品课程(3年)、一类课程(3年)、二类课程(2年)需提交“课程验收建设总结”,并接受专家网上检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本年度已达到建设期的课程撰写三年建设期验收建设总结;二是一类和二类课程申报上一级课程的课程需要撰写三年验收建设总结,同时撰写申报材料。名单见附件“2015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立项课程”。
    上报验收建设总结的课程达到教学质量优秀标准的可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未提交者将不能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
验收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骑马装订),由学院于2015年11月27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电子版需上传课程网站。
      四、达到建设期验收通过的校级立项课程
      1.达到建设期验收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不再接受专家检查,只需提交“2015年度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由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务须提供在课程网站上,提交日期为2015年11月27日。提交2015年度建设总结的课程达到教学质量优秀标准的可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未提交者将不能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名单见附件“达到建设期通过验收的校级立项课程”。
      2.达到建设期验收警示的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本年度需申请验收检查,仍未通过验收者取消称号,需重新申报精品课程、一类课程。名单见附件“达到建设期验收警示的校级立项课程”。
      3.达到建设期验收未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一类课程,本年度需申请验收,仍未通过验收者取消称号,需重新申报精品课程、一类课程。名单见附件“达到建设期验收未通过的校级立项课程”。
      五、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
      1.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不再接受专家检查,只需提交“2015年度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由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备案。名单见附件“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
      2.年度建设总结的课程达到教学质量优秀标准的可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未提交者将不能享受课程教学质量津贴。
      3.年度建设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A4幅面,骑马装订),由学院于2015年11月27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同时电子版需上传课程网站。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学院层面
      学院应充分认识到课程网站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督促建设进度缓慢的课程,按照《任务书》保质保量地完成课程网站建设;并督导、检查课程网站建设质量,以充分发挥课程网站平台在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升教学效率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2.课程组层面
      课程组应积极督促课程建设负责人按时按要求建设课程网站,更新包括教学大纲、习题、教案、参考文献、课件等模块化的基础资源及拓展资源。并充分利用课程网站平台可开展互动式教学的优势,根据学习内容创设多样的教学设计样式,设计教学活动,增强学习者的参与性,提高课程网站教学资源的使用率。使课程网站不仅成为展示课程建设成果的平台,更成为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更新教育理念、改革教学方法的重要支撑,让学生更多地了解课程建设,自发使用课程网站平台开展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
      3.学校组织层面
      为鼓励和倡导课程建设负责人在课程建设网站中实现师生教学互动,例如在线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发布学习公告、网上答疑、网上布置讨论等。能够突出教学模式改革,探索实施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特在《石河子大学本科一类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石河子大学本科一类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中给予侧重,加大分值。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七、其它事宜
      1.学校资格审查和网上评审与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初。
      2.《石河子大学本科一类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石河子大学本科一类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石河子大学本科二类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及二类课程年度年度考查内容、《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试行)》、《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均可在大学教务处主页(http://jwc.shzu.edu.cn)下载专栏或精品课程网站动态消息中下载。
      3.具体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李玲、余春梅联系,电话:2058072,电子邮件地址:lingli6999@163.com416707576@qq.com ; 有关课程网站建设的问题请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刘良波联系,联系电话:2058583 。
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网站建设是(二类、一类)精品课程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希望各课程负责人加强课程网站建设,更新、丰富网站课程教学资源,合理优化、充分展示网站课程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师生教学互动,实现示范带动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的一类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水平。

      附件:
      1. 石河子大学课程质量分类建设管理办法
      2. 石河子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及建设报告

3. 石河子大学一类、二类课程申报表及建设报告
      4. 石河子大学精品、一类、二类课程年度自查表
      5. 2015年度检查的建设期内精品、一类和二类课程名单
      6. 达到建设期2014年度验收警示、整改的校级立项课程
      7. 2015年度达到建设期需验收的校级立项课程
      8. 2015年度学院拟申报精品课程和一类、二类课程汇总表(学院教办用)

2015年课程建设文件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