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研办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838

各班、院研究生会:

    为全面总结我院在校研究生一年来的德、智、体等各方面情况,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奋发向上,朝着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方向努力,根据《石河子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暂行)》规定及校研工部通知,学院将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三好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非毕业生)名额4名;

2.“优秀研究生干部”为全日制研究生干部(包括各班班长及院研会干部)名额3名(校研究生会委员(校研会执委会成员、院研会主席)单列进行评比,不占用学院“优干”名额);

3.“优秀毕业研究生”为2016届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名额2名。(重点考虑没有获得过相应表彰的优秀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3.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意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篇数多者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成果者优先考虑);

5.坚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各班级考核参加集体活动类别及次数)。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研究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4.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5.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活动并在学院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

6.带头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参照三好研究生条件基础上,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毕业论文答辩85分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参评;

2.科研成果突出(四大检索发表论文、完成专著、第二负责人以上获省部级奖励、申报专利等数量多者优先考虑);

3.六级成绩高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时间及步骤

(一)“三好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步骤

1.个人对照相应评选条件,提出申请;

2.导师签署意见;

3.各班在群众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排名;

4.学院研办组织审查、推荐并公示。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步骤

    1.评选工作在研究生干部个人学年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2.导师签署意见;

3.院研会干部由研会统一组织评议、审核并排名;各班班长直接向院研办提交申请材料。

4.学院研办组织审查、推荐并公示。

四、评选时间及材料具体要求

201663日前,各班、院研会将各项评优汇总上报表、评优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相应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及个人事迹申报材料(不少于1500字)收齐,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各班、院研会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评优工作,认真落实组织申报、材料审查、初审评议等环节,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农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