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和兵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规范公务机票购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关于完善公务机票购买方式问题
(1)原则上,公务人员购买公务机票可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或具备机票销售资质的代理机构为本人或其他公务人员购票,但需要保证出行公务人员持有的公务卡必须开通且在有效期内。购票人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login.action)购票的,应当事先在网站进行用户注册,订票完成后,可拨打95539邮寄行程单(网站不提供退改签邮寄发票服务)。
(2)购票人在公务机票代售点购票的,可通过以下具有公务机票代售资质的单位购票:石河子市通航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订票电话:2088888,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石河子百信通航空售票部(订票电话:2619969,新疆人和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以上两家代售点均收取服务费30元和保险费30元(可报销,待11月1日校工会统一为教职工购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生效后,不再报销30元保险费),所出公务机票行程单左上方均有“GP”开头查验码,并应附有公务机票查验单。两家代售点均提供送票和刷卡服务,出差人员报销机票需刷公务卡或对公转账。
2、关于购买市场低价机票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支持本国航空公司发展的要求,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购票人可以购买市场上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使用公务卡购买,购票时应当保留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同日同航班公务机票价格截图(报销时需提供)。
3、关于公务机票报销问题
(1)购票人报销政府采购机票代售点购买的机票退票手续费时,可以在代售点出具退款单据作为报销凭证。
(2)报销购买市场低价机票的费用时,必须提供低于同日同次航班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证明材料(附截图证明)。
(3)公务出差人员出差结束,请尽快到计财处办理报账业务。
4、此公务机票购买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校长办公室
计财处
2018年10月12日